科技創業園項目入駐管理辦法
一、根據國家科技部頒發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和省、市、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并結合德清縣科技創業園目前的實際情況,入孵企業所從事的領域規定如下:
1、電子信息產業:包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微電子元器件、光電子元器件、廣播電視技術產品、通信設備及產品、專用工藝生產設備及測試儀表等硬件產品的研究、開發、試制;計算機軟件(系統軟件、支撐軟件、應用軟件)的開發和生產。
2、生物醫藥產業:包括生物技術藥品、中藥、化學藥、輕工、食品生物技術及產品、新型醫療器械的研究、開發、試制。
3、新材料產業:包括金屬材料、無機非金屬材料、有機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復合材料等新材料產品的研究、開發、試制。
4、光機電一體化產業:包括自動化機械設備及裝置,高性能、智能化儀器儀表的研究、開發、試制。
5、節能與環境保護產業:包括高效節能產品,大氣污染防治設備、水污染設備、固體廢棄物處理設備、環境監測儀器、噪聲防治設備的研究、開發、試制。
6、智能裝備制造:包括航空裝備、衛星制造與應用、軌道交通設備制造、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和智能裝備制造。
7、互聯網+:“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利用信息通信技術以及互聯網平臺,讓互聯網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創造新的發展生態。
二、具備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進入德清縣科技創業園創辦企業: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回國創業的海外留學人員設立的研發機構或科技型企業的大專院校、科研單位;
2、在本辦法第一條所規定的領域內具有具體的研究開發項目或擁有高新技術成果;
3、具有與該項目相適應的研究開發團隊;
4、具有一定的研發資金、技術及設備等條件,產權明晰;
5、是新注冊企業或入住前成立不超過24個月、上年營業收入不超200萬元人民幣;
6、注冊資本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
7、要求孵化的場地原則上不超過1000平方;
8、有發明專利或今后能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項目。
三、入孵企業應盡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其研發、生產和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要求;
2、遵守創業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遵守與創業公司簽定的各項協議;
4、及時準確地向創業公司報送不涉及企業技術秘密的報表和統計數據,支持創業公司完成相關的統計工作。
四、批準程序
1、入孵申請書;
2、開發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及科技創業計劃書;
3、申請人及合伙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明、個人簡歷及業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章程、驗資報告(新辦企業可補);
5、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新辦企業可補)。
五、受理
創業公司在受理申請時須驗證申請者提交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驗證后退還給申請者,申請書、項目可行性報告、科技創業計劃書及其它文件資料留存在創業公司,并登記在冊。
六、審批
在受理入駐申請后,創業公司進行初評,對申請人及項目可行性報告、創業計劃書、項目科技含量等進行調查、核實、評估。通過后交由專家組審核及高新區科技局審批。
七、辦理入孵手續
符合入園條件的申請者可到創業公司的企業發展部辦理以下入孵手續:
1、簽訂入孵合同、繳納相關費用;
2、辦理工商登記及稅務登記變更手續;
3、新辦企業辦理企業名稱核準、工商注冊手續、稅務登記手續,設立銀行資金帳戶。